这是请了大状了?
北京一名乘客酒后搭乘网约车时,与司机发生口角,两人下车理论时,乘客曲某趁司机不备,将网约车开走,行驶数公里后停车报警。记者11月8日从顺义法院获悉,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曲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案件发生于2021年11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曲某酒后搭乘网约车,行驶到顺义区某地铁站西侧时,网约车快到达目的地,曲某不听司机劝阻提前解开安全带,司机便将车停靠在路边,双方因此发生口角。随后,曲某与司机下车,双方发生肢体接触,想要尽快离开现场的曲某趁机将网约车开走。
之后,曲某驾驶网约车司机的小型轿车沿顺平路行驶至俸伯路口,后行驶至顺密路,到三叉路口时调头行驶至俸伯路口右转,继续沿顺平路行驶,见一岔口右转停车。行驶数公里后,曲某将车停在路边报警,自动投案。经检测,曲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29.8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曲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顺义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曲某犯危险驾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曲某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顺义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曲某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示,乘客在车辆停稳前,应该系好安全带,特别是饮酒后的乘客,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较平时都有所减弱,更应该遵守好相关乘车规则,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在日常生活中,遇事要保持冷静、克制,酒后万万不能开车,不然会让自己后悔莫及。(@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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