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这里面没有提到机动车,本案确实不适用抢劫罪,而是适用危险驾驶罪,法院一点都没判错
如果哪个法院把此案定性为抢劫罪,反倒贻笑大方了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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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0.153.219.*
FROM 180.15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