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老家出车祸,被车压断了脚背上4根骨头,对方全责。
刚做完手术,目前还在住院。
当时办住院手续时,就有律所员工主动搭讪。
承诺代理我们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鉴定10级以上伤残,保险公司会赔付6-8万(交强险最多可以赔医疗费1.8万、伤残赔付18万),他们需收取10%代理费。正常医药费不包含在内,不赔付不收费。
不知道10%收费是不是太高?
而且他们不想将可能的诉讼写进代理合同。答复按照我母亲的情况,保险公司会直接赔付。如果不赔,3-6月之后走伤残鉴定,他们有合作单位做鉴定,鉴定费2300元。如果鉴定成功,费用由保险公司付,不成功不收费。
感觉他们捡容易的活在做,我们不熟悉规则、身边没有律师朋友,也没有熟悉的伤残鉴定单位配合。
不知道版友也没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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