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的事情,上地六街,路边划线收费车位
由于天黑,离开时并未注意到车辆受损(交规让大家上车前转2圈的习惯要牢记啊)
后到加油站,比较明亮的地方发现,车被砸,多出损伤,车门损伤较重
报警,上地派出所查街道监控,看上去像是个喝醉的人干
对车进行拳打脚踢,前后10来分钟
民警接待很热情,工作态度也很认真
目前等待技术鉴定结果
这里面唯一的一个疑问,就是对停车公司的,收费单位是海淀区城管委
他们有全程的录像,这种事情难道不应该主动报警,并通知用户吗?
如果不是事发日当天,我只停过这一个地方,其他时间都在地库
那我不是要报好多次110,在多个停车地点查找肇事者?
另外,在明确告知已取得其他位置监控证据的情况下,
民警要调取停车公司的监控,还需要另外开具证明
而作为车主无权调阅,这也不太合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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