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的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里没有任何一个条文禁止摩托车驶入高速公路。广东省实际的操作就是,在法规里没有写明摩托车禁行高速,却在所有高速入口立铁牌子实现事实上的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这种搞法就显得其他通过漫长的立法程序把摩托车禁行高速写入省级《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或者《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省份过于“耿直”而“不知变通”了。
【 在 ShG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了下广东公安厅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复:
: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您可通过相关网页查询到《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14年版)。此外,经了解,我省各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置了禁令标志,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对于高速公路入口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禁令标志的设立,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为依据,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等相关国家规定,按照高速公路收费公路属性及公路的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其中包括设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禁令标志。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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