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省公安厅借着上位法对高速管理公司的授权,在高速公路入口处立铁牌子。
限行范围覆盖全省,却没有经过立法程序让社会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得到考虑,而是用立铁牌子的手段单方面地自上而下推行长官意志,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
【 在 somebody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它决定是真必要的,自然会立法授权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设置,现在没有立法级授权是觉得没必要。
: 问题是高速公路公司有没有滥用权力的动力?如果不让摩托上路它能捞到很大好处我觉得还可以说,如果没有那么大好处,那并没有很大动机去随意禁止摩托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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