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现场出具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
对方驾驶证过期,车检过期,没任何保险,交警现场把他车拖走了。
当场过去的4S店工作人员说可以给我走代位追偿,但因为对方经济条件有限找我协商,最后我没去4S,后来对方找了个密云的农村修理店我没同意,自己找了小区门口的修理店给检查。
现在因为费用问题对方在拖,我车子还放在小区维修店里拆散的状态。
维修店报价1.6万,现在已经讲到1.3万了,但对方只给我转了0.5万,剩下的说正在凑。
我能让修理店先按照0.5的标准先修一部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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