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中新加入了一条:“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故现在随手拍违章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
【 在 laofan502 的大作中提到: 】
: 单位附近马路有俩辅警贴条,不知道什么原因和一位违停司机发生口角,老头突发心梗面色发青倒地,救护车到了之后已经无力回天,现场又来了三辆警车处置,辅警瑟瑟发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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