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这块因为我工作中不涉及所以很少有研究, 只知道辅警贴条和上海交警举报程序上都是完全合法的,这就足够了
【 在 baoca (b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关系的。对执法人员水平素质确实不宜过分苛求,只要有自知之明,不懂可以少说,少发表如27楼那样,取证不是执法之类的法盲言论,就好。社会主义国家执法机关乃至公权力机关也少因此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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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不负责交通违法举报这块,所以从来没有思考过这问题的合法性,术业有专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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