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过马路
会被认定成非机动车而不是行人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都没有优先通行权
所以可以当人行道不存在
这个事故的本质就是:
正常行驶的骑车撞上了一辆横穿马路的非机动车
【 在 like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警的逻辑明显有问题,“机动车没有礼让的义务”难道就可以在人行道上撞人或车吗?
: 考驾照的时候,所有的考官都告诉考生:人行道前,机动车驾驶员要提前观察,并减速慢行。本案中,明显是自行车已经要完全通过人行横道了(因为撞的自行车尾),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做到提前观察和减速慢行才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应该机动车主责。既然肇事逃逸另案处理,骑车人没下车推行也应该另案处理。
: 我奇怪的是:交警在处理这个案件时,没提机动车提前观察和减速慢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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