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咋知道汽车没减速的,要是没减速咋可能没受伤
2,不是骑车人,而是自行车。没下车就应该按车辆处理。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撞在另一辆横穿马路的汽车屁股上,肯定是横穿马路那辆车主责或者全责。而这个事故里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区别。所以横穿马路的一方主责没毛病。
【 在 likefeng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行道摆在那里,机动车司机过人行道应该提前观察和减速慢行。不能当做人行道不存在吧。
: 我记忆中学交规时是这样的。
: 另外,本案逃逸司机撞的自行车尾部,骑车人明显已经要通过人行道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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