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摆在那里,机动车司机过人行道应该提前观察和减速慢行。不能当做人行道不存在吧。
我记忆中学交规时是这样的。
另外,本案逃逸司机撞的自行车尾部,骑车人明显已经要通过人行道了。
在举个例子参考一下,单位同事停车停在路边非停车位里,然后被其它车撞了,最终交警认定撞车的主责。违章停车另案处理。不能因为对方违章停车影响了另一方行车你就撞啊。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骑车过马路
: 会被认定成非机动车而不是行人
: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在人行道上都没有优先通行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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