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的参与,我就不一一回复了。
首先我声明,我的全责,我认,必要的停运损失,我赔。但标准是什么?是按这个行业的最高水平来赔,还是按对方近几个月实际收入水平来赔?一般人的误工费,都是需要证明自己的收入水平的,由单位出证明,甚至有些还需要税务局的纳税证明。为什么到网约车,就要按500一天一口价了呢?500一天,一个月净入1万五,在水木当然还不入流,但在普罗大众眼里,这收入可不低了。那是否会鼓励那些开着网约车、但是想不劳而获的人去碰瓷,撞完后按500一天等着拿赔偿呢?如果这样的话,不磨叽、很豪爽地赔500/天的行为岂不是默许甚至鼓励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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