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要求对方提供流水。
我在周五晚上19:16提出,“您让首汽给你出个材料吧,证明您的实际损失”,对方在周六早上10:36的时候给了我一张图片,2月总营收17169.78元,共320单。
我觉得只有一个月不能够说明问题,而且坦率地讲,那个图片没有任何司机信息,不能证明是这个司机的。因此,周日晚上21:17我又提出,“您能再给我看看您从3月18日往前3个月的营收吗,也就是从12月18日-3月18日”,对方在21:23的时候又很爽快地给出一张图片,显示1月份总营收17142.7元,共254单。同样没有任何司机信息。
我再次提出要3月份的,对方开始激动了,威胁我要起诉,但始终没有提供3月份的收入。
也许我小人之心啊,但我现在怀疑对方之前提供的1月2月的营收不是他本人的,而只是首汽某个跑得狠的司机的收入截屏,而3月因为事故,只能有18天的营运时间,不太好找一个每天平均收入较高、且营运只有18天的数据的截屏了。所以始终不提供3月的数据。
【 在 ilcy 的大作中提到: 】
: 感谢大家的参与,我就不一一回复了。首先我声明,我的全责,我认,必要的停运损失,我赔。但标准是什么?是按这个行业的最高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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