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租车去医院,在医院门口的停车位停车时蹭到了前车,给前车蹭了大概10cm左右的划痕。
朋友当时没有注意到,下车去医院正常挂号看病,看病的过程中接到了租车公司的电话,才知道自己蹭到前车了,马上就去现场处理。(由于车上没有留电话号码,被蹭车辆报警,交警出警后找到了租车公司,租车公司联系上了朋友)
交警一直和稀泥,希望能私了,但是被蹭车辆要1万,后来降到8k,有点讹人,朋友没有同意,让交警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今天去拿了事故认定书,上面写着逃逸。。。。。
请问,这种能算逃逸吗?朋友只是没有注意到,就正常去医院挂号就诊了,后来一接到电话也立马赶到现场处理了,还能认定为逃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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