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句正确。但不管是报复还是所谓怕对方跑了截停,都不改变这是追逐别车的危险驾驶行为,触犯刑法。
至于认为的合法合规处理,有什么什么弊端(感觉不解气,自己耽误事),这都不是去遂行违法行为的理由。而且很多担心其实并不存在,比如我就被工程车撞过,人家驾照上都是错别字,仅有交强险,司机就是个骗子,支支吾吾几天就就跑路了(辞职回家了),没办法自己起诉,但车辆所有人(路政)非常配合,开庭后秒赔,根本没有什么特权意识。
【 在 G17242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我觉得兰车撞黄车之前 一直都是黄车的问题。
: 蓝车撞黄车 确实不对 不过事出有因 无非是两点:报复,被撞了 黄车还跑 必须撞回来。 或者是怕对方跑了,截停。
: 第一种就是打架互殴。
: ...................
--
修改:lvarez FROM 124.64.17.*
FROM 124.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