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出抉择的基本要求,是自己获利最优。开车因为移动范围太大,和其它车再次碰上有交互的几率太低太低,所以从博弈论的角度讲都是单次博弈。单次博弈,只会选择自己占便宜的方式。甚至会选择自己占一点点点小便宜,同时给别人造成巨量损失。
一般要想互利互惠,就需要把单次博弈变成多次博弈。你给别人造成损失,下次博弈时你就会处于劣势,别人肯定让你吃亏,这样博弈时就会选择共赢。
开车来说,想和单个人多次博弈,基本不可能。所以就是在交通法规上,进行多次博弈。现在的结果就是,狠狠的犯规,是现在多次博弈的最优解(也就相当于交规没起作用)。然后你能说是人种问题,生来就没素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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