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行人优先还是机动车优先,交通法规应该明确,便于交通参与者遵守执行.偏于行人和非机动车是可以的,但是规定执行时不能过于随便,看哪条对自己有利就套用哪条,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跑的时候经常在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角色中随意切换,看哪种角色对自己方便就用哪种.
【 在 RolandCR 的大作中提到: 】
: 美国是汽车上的国家,开车的人多,制定法律偏向机动车是合理的。美其名曰为了通行效率。
: 中国行人和非机动车远远多于机动车,所以制定法律偏向行人和非机动车也是应该的。美其名曰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
: 明白了这个底层逻辑,就会明白开车的人在中国永远也别想受到公正待遇。想开车开得爽,就要去机动车优势的地方,站在大多数人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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