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交规的不明确,其次是执法问题。
闯红灯的事情恐怕你我这一代人从小就受过教育吧,教育时间还不够?效果呢?本质就是两个不明确。你去过美国也该知道留美人员基本第一个学会的就是stop sign吧,可国内没有对应的“停”吗?类似还有yield和“让”。
为啥就识国外的stop不识国内的“停”呢?本质就是交规随口一说,执法根本不管,可老美真的管,老美管的时候不按处罚规定来吗?我们的处罚规定在哪里到底是什么多数人根本不知道。
行人闯红灯也是,你规定罚钱吗?警告吗?事故责任划分呢?明确在哪里了。
那才会有教育了几十年跟教育三天一个样。
【 在 alou 的大作中提到: 】
: 执法是有问题,普遍违法选择执法。
: 但是你说美国的超速不也这样么?只是人家的文化发展时间长了大家都磨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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