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并不仅仅是故意冲撞,哪个“先进”国家规定不是故意撞就不担责?反而众多西方国家包括都明确保护道路交通弱势参与者如,行人。开车得是机动车的意思吧?机动车驾驶者是为自己过错买单,即便行人非机也有过错。把行人闯红灯也不能撞解读为鼓励行人闯红灯,不是蠢而是坏。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在事故处理时,没有证据表明驾驶员故意撞的,故意加重被撞者的损失,无过错方就不应该担责,这也是先进国家的普遍处理方式
: 开车时随时准备为别人的错误买单,这样首先交通效率降低,其次闯红灯行为屡禁不绝,长远来看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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