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存在过错且过错要与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才会被认责。
你这不是自相矛盾了吗?
正常行驶的车辆本来就没过错,过错在闯红灯的人
如果非要说车辆方有错要担责,你没法证明人家是故意的,只能说人家踩刹车不及时是错,这就回到那个歪理了,避免事故的责任推广到任何人,无责方就不存在了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把交规底线当成歪理的人才是秉持歪理邪说,破坏法治,践踏法律底线。
: 任何情况下都有避免事故的责任,逻辑上也得不出交通事故不可能有无责方。是否善尽安全义务,不是理论上的事儿,可能性的事儿,而是看实际依据,客观证据。行为人存在过错且过错要与事故发生和事故后果有因果关系,才会被认责。你空口胡说乱喷,既不是事实也根本改变不了法理,只是为了攻击抬杠,可笑。
: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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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微水木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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