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导航根本不是接打电话,也不是看电视,有人非要说“等”可以包括,并不是我说的。如果说按照上海地方行政规定中的“浏览电子设备”来认定,那是可以理解的,但浏览并没有是否手持的限制。拍到手里拿着手机,反而不一定证实眼睛在浏览。
我认为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既然出现在这条,那就要跟前述行为相关,使用导航(不是操作,而是感官获取提示),并不是妨碍驾驶安全。
至于发动机开机情况下等红灯这种,认定也是驾驶过程,本身也可以理解,并不离谱,这时候抓拍注意力在电子设备上的行为,并处罚,值得商榷。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法律上来说倒是可以解释,条例这一条的后面是“……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瞄一眼导航可以认定为不妨碍安全驾驶,虽然导航也是电子设备。但是用手举着手机看,可以被认定为是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关键不在于是不是浏览电子设备,而是有没有妨碍安全驾驶。
: 但是这没法解释等红绿灯看手机为什么会妨碍安全驾驶,顶多就是妨碍交通效率而已。只能说魔都交管部门对道交法这一条的理解不够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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