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之流都是善意加塞,不让的都是恶意撞车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算够不上刑法,就算只是援引道交法,法庭一样可以自由裁量肇事车辆是否善尽确保安全驾驶的义务。这个跟个案无关。人家只是反对别人违章我可以撞这种做法,不一定非要宝马这么做了才能反对。讲法理要说全面,否则有误导之嫌,有人被误导了,被法庭判定承担或者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你会去买单么?大量判例说明这远非不可能的,这不也是事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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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Nokia 8800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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