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故意了,就不是道交法所涉及的事故范畴内了,还有什么事故主责全责之说?故意情节,即便够上刑责,刑法也没有规定赔偿之类处罚,赔偿责任只能在民事纠纷中按侵权责任来涉及,民法里面根本就没有什么主责全责之说。
【 在 colorfulrock 的大作中提到: 】
: 故意撞车,现在也是判主责。不支持全责。
: 有时候对方故意别车,加塞,急刹,我都想撞。虽然我不会撞,但我能理解撞上去的人。
: 而且按你的建议,取证也难。一个家伙加塞,我能够反应过来,一脚急刹肯定能刹住,但我故意不急刹,结果撞了,也算是故意撞吧。你怎么证明我是故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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