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一名68岁物业清洁工中午躺在小区地下车库通道午睡休息时,被汽车碾压身亡,涉事司机张海巨被汤阴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过失致人死亡罪。在被羁押366天之后,汤阴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海巨无罪,此后,张海巨向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一共近66万元的国家赔偿。
8月10日,澎湃新闻从张海巨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律师处获悉,汤阴县检察院决定支付张海巨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159901.74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56000元,共计21万余元。同时,检察院认为,关于张海巨对于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的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案件的审查事项。
张海巨的哥哥张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对此结果并不满意,将申请复议。他表示,这不仅仅是赔偿数额的问题,而是全程没有感受到检察院认错的态度,更没有感受到关怀,他们需要一个诚恳的致歉,并恢复弟弟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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