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说?你管的着么?何况,我回的人家,人家说实际操作中,人死事故怎样怎样,也没说是俩机动车之间人死事故的范围啊。你看到法律明示有无责赔10%条款就神经过敏歇斯底里么?就造谣说我以为这条如何如何?你是我肚子里蛔虫么?
法条原文,这是个事实,我甚至都没有表示支持这个法条,承认客观事实,认清客观事实有什么问题么?即便自己认为法条有问题,法理有问题,能否定这是客观存在么?讨论分析问题,哪怕是发动革命废除这些,依据客观事实也是需要的啊。
对于事实性事物,气急败坏,到底什么心理?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讨论的是你的问题
: 在这个帖子里,你为何要提出这个无责方赔10%
: 本帖里你对这个问题确实没疑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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