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jimcle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在北京开过车无法体会你讲的这种逼良为娼的情况,我在上海不设独立左转灯的路口基本都是等直行走完再左转,大家都这样,直行过绿灯的时候速度也比较快基本不用担心对向车道会有车突然左转。
: 你这种逻辑的缺陷在于虽然呼吁大家当好人但是实际上是鼓励大家当坏人。既然直行车“遇到了左转车硬来还得果断刹车,不能因为自己直行路权大而不管不顾”,那我作为左转车的最优选择不就是硬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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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没在北京开过车,说这么多干什,来开几天就清楚了。其实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设置独立的左转灯,这样大家都看灯通行。既然左转和对向直行同时方向,说明为了提高效率,把选择权交给司机了。司机有了选择权,收到的约束还少(直行和左转都可以通行),必须要自律,即为自己留余地也要考虑交通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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