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的逻辑,既然需要用充分条件来判断责任,那么行车道上发生剐蹭就要同时满足几个要素:1. 双方车辆都在行车道上;2. 最起码一方车辆在运动。缺失以上任何一条都不会构成行车道上的剐蹭。就这而言,停在行车道上的车辆怎么就不是构成剐蹭事故的一个因素了?我不知你理解的充分条件是什么?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严格区分 ,怎么成了和稀泥?
: 判断责任需要用充分条件,即有a才有b,而不是无a则无b(这是必要条件)。有车蹭上去,才导致的事故。而不能说,如果没有违停车,事故就不会发生。
: 其实看看大部分不讲道理的人,辩论逻辑一律都是无a则无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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