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举的例子完全没有说服力。持刀杀人也分主动攻击还是正当防卫。如果被杀者攻击在前,A持刀冲过去杀了他,显然不是责任方。
我觉得你混淆了全部责任与部分责任的区别。我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撞上违停的车辆,是违停在先。我不是说运动一方没有责任,而是不应该承担完全责任。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理解太机械了。充分条件是a能推出b,则a就是b的充分条件,不需要这么多假设。比如a持刀杀人的充分条件是a持刀对着一个人刺(砍或者别的动作)过去且成功刺中,不用考虑这个人出现在杀人现场的原因,或者为啥不是其他人出现在杀人现场。 同理,a车对着停着的车撞(蹭)过去且成功撞(蹭)上,这就是充分条件,不用考虑停着的车停放的位置,停放的时间和停放的原因。
--
FROM 101.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