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我研究了一下法律法规,各地的法规依据都是基于《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
前一个就是扇面网友贴的图《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2019),行李架的明确规定是表A.1 第7条:
乘用车出厂后对车身外部进行上述加装/改装但未改变车辆长度宽度和车身主体结构、加装车顶行李架后车辆高度增加值小于或等于300mm且未发现因加装/改装导致不符合GB7258国家标准情形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申请人(或被委托的经办人)应定期对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保证加装/改装后车辆的使用安全,车辆外观形状发生变化的还应申请换发行驶证,记录相关情况后视为合格。
乘用车加装车顶行李架后,车辆高度增加值应小于或等于300mm。测量车辆长度宽度时,按照GB1589-2016国家标准规定不应计入测量范围的装置、部件应除外。
后一款现行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关于行李架唯一的规定是11车身的11.2.5款 :
车长大于 7.5m 的客车和所有校车不应设置车外顶行李架。其他客车需设置车外顶行李架时,行李架高度应小于等于 300mm、长度不应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客车如有车底行李舱,则车底行李舱净高应小于等于 1200mm;专用校车如有行李舱体,则行李舱体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 1000mm。
注意这里有个很少有人提过的要求:行李架长度不超过车长的三分之一!也就说现在很多车顶帐篷超1.7米其实反而是违法的!
这两项文件都是现行文件从北京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载的!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法律依据。
所以,结论是除了大家都知道的30cm,50cm外,车顶行李架可以明确的是不得改变车辆长度宽度!(不是车顶宽度!没有车顶宽度这种技术参数!),还有不得超过车辆长度1/3!(不是车顶长度!没有这个技术参数!想想看检测员回头告诉你行李架不能超过车顶长度1/3你还装个毛的行李架!)
所以。顺义车管所下属检测站明确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权力寻租的嫌疑!
【 在 jekl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当然要理论啊,经警察都不讲法律了社会还有秩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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