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抢黄灯,应该都是可以正常通过路口的。
有些城市的红绿灯有倒计时,更容易做判断了。
怪就怪咱们国家太大了,交通信号灯都做不到统一。
【 在 nnzt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是交规和市政全责。理由如下:
: 1. 司机不保证永远同时能够观测到所有方向的交通灯。所以让司机来判断“灯尾”是不可操作的。一个司机如果没法很好的判断另一个方向来车究竟是不是灯尾,那么交规就应该取消关于“灯尾”的判定。虽然交警老爷和立法老爷们有监控可以很明显的判断谁是灯尾。但是在具体的驾驶行
: 为中,这种规定是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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