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灯鬼探头一样次责。结论就是不开。立法和执法的人太懒惰了。
就应该是按照规则开,就无责,不按照规则开就全责。
如果出事的两方都按照规则开,那就人大和地方政府全责,谁让他们的交规和信号有问题。
如果全责一方实在可怜,比如大人全死光了,没钱赔给对面,那就国家成立交通补助转向基金,适当补偿。
还有争议的,直接网络陪审团投票。
完美。
【 在 zxf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保安全就是唯结果论的。逻辑是黄灯危险,不建议通过,你非要通过的话,不出事就算了,出事就按红灯罚,你自己掂量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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