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界限和法律条款是二回事
法律有规律
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
机动车没有过错,也要承担不到1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在 adoninth 的大作中提到: 】
: 非机动车和行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 行人是受交规保护的,路权最高,即使在自身违法的情况下也会让机动车承担次责
: 非机动车只有在遵守交通规定时才会享受路权保护,比如非机动车在绿灯过马路时,1)如果走在非机动车道,受交规保护,被右转或左转车碰到,对方无条件全责。2)如果走人行道,同样出事故会有责任承担,属于违规行驶了。3)如果下车推行,走在人行道上,视同行人,享受最高路权,任何被撞的行为都是对方无条件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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