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描述一下过程:
1、我车行驶在一条未完全开通的路上,由北向南
2、前方是断头路,路标明确显示只能左转,即由西向东
3、前方东西主路已开通,是单行道,只能由西向东
4、由于行驶路段未开通,是大家停车的地方,我也是在此找停车位
5、左转处,有其他车辆停在了人行横道的标识处
6、我左转时,有电动车在辅路由东向西行驶。
7、当时下雨,电动车速度较快,但有牌照。刹车时摔倒。
8、即使摔倒,双方也未接触。
交警判我全责,理由是我左转时占用了辅路。说不管其他车辆挡不挡左转路线,不出事没人管,出了事就是机动车全责。但是交警没有罚我分。
我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
1、电动车算不算逆行?
2、未开通的路,怎么界定?这一片的路都没有开通,这条路是断头路,停车都是合法的,并不贴条。
3、申诉期只有3天,早就过了。还有可能不认全责吗?
视频不知道咋公开,先上3张截图
--
修改:dcxj FROM 106.120.214.*
FROM 106.12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