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里的事情,闲聊的时候提到的。
某员工在单位大楼租了一个地下固定车位(a),但是她随意把车停在了a车位紧邻的b车位上(b车位经常没人停),在停放期间,因为下暴雨,b车位上面存在裂痕,雨水连带腻子滴答到车顶和机器盖上,把员工的车弄脏了。
大厦物业在下雨期间,对可能存在漏雨这种风险的车位车主,逐一进行了电话通知(前期都排查过车位情况)。但无风险的车位,没有进行通知。
现在员工情绪激动,要求大厦物业赔偿更换车辆玻璃、反光镜、维修漆面等等数万元(去4s店了)。
物业照顾朋友的面子,主动上门调解。物业的态度是,可以给合理必要的清洗、抛光费用,大概数百元,并再次强调了要停到租赁合同的车位上。
员工就是觉得我交了停车费,停在大厦里面出现损失,都得赔偿,谈判期间对物业骂骂咧咧,最后起诉了物业。
物业跟朋友比较熟,数次谈到这个事情,双方都很无奈,无法安抚这个员工。
现在就等着开庭。
今天又看到了天津碰瓷大妈的视频。
难道这个员工心里没数吗?一直觉得自己是对的?还是一定要吃个亏才能冷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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