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都没有过错时,可以走无过错责任。现在是机动车一方有过错,自行车一方无过错,所以应该由机动车承担责任。
容易被风吹倒的自行车停在公共场合,有妥善保管义务,我同意,但是要看具体情况,不能只要是自行车被风刮倒砸到别人就一定是自行车的责任,还要看对方的行为有没有过错。
如果机动车是临时路过,刚巧遇到大风,被自行车砸到,机动车无过错,那么应该由自行车担责。本案中,自行车在那里停着,机动车又凑过来停在旁边,没有留够安全距离,再被砸就是机动车的责任。
【 在 lailuotalie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说了这么多你完全没看。侵权责任不仅仅是过错责任,也可以是无过错责任。只要侵害了对方的权益,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例中你认为自行车没过错(暂且认为的确没错过)所以就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不对的。
: 其实真的细究起来,把容易被风吹倒的自行车停在公共场合,本来就有妥善保管义务,要想办法把自行车固定起来,没尽到固定车的义务,就是一种过错。只是国人大多没这么较真,然后遇到事了,就来一句:“我又没有责任,那是风刮倒的”。真的没有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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