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回答一下你这个想法,这个问题我也想过。
首先要承认的是,路权是所有人的权力,驾驶汽车是路权的一种表达。
第二点是,路权的争夺是人与人的,不是人与车的,汽车没有权力,此时是驾驶汽车的人与人的争夺路权。
第三点是,对于路权的争夺,如果两方是平等的,那么责任是相同的,如果两方是不等的,则责任是不同。如果一个人期望驾驶汽车,那么他应当有礼貌的让行人先行,不仅仅是因为在路权的争夺上,汽车是强势方,而且是因为汽车挤占了行人的空间。道路的修建是全民共担的,但行人并没有享受到,所以有养路费。
有一些误区,你认为汽车没有必要礼让,在这里错误的认为人和驾驶汽车的相等的,但事实并非如此,两者并不能平等的去获得路权。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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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的 考证起来,是指抛开各种人为规定,追究其内在逻辑。比如哲学意义上,汽车和
: 行人,哪个有优先权的问题。大家都使用公共资源,汽车还交了养路费(以各种名义的
: 形式),为什么行人优先于汽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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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zSMTH@CD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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