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在用欧美的法律套用中国
在中国,我的判断是不存在你说的这种公正
迪子家这么做,是采用高压手段,采用互联网式的恐吓方式来吓阻对方
即使迪子家赢了,他可能会输掉市场舆论
如果我是被告用户,我一点也不担心那个什么500万赔偿
我会全程把整个事情直播,获得巨大流量
同时我会把公众的视线转移到关于车企掌握的数据的滥用这个事情上来
然后促使整个立法的更加公正
【 在 wyjfun 的大作中提到: 】
: 车辆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个话题值得探讨,车上数据给公家破案这个有法律依据,但车企是否有权用收集到的用户数据达成自己目的未必
: 至少在手机行业里有规定不允许,用用户隐私数据搞没有个人识别信息的大数据分析可以,但不允许用可追溯到个人身份的信息,微信第一次打开让确认的那一串协议就是干这个,但实际执行另说
: 如果按这个逻辑,比亚迪拿出来告用户的证据数据在法律上是失效的,且使用这数据本身也有问题
: ...................
--
FROM 183.208.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