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半天没回应,我马上就离开电脑改手机了,打字不便也不好讨论。我就给你列一下时间线吧。谁的责任你自己判断。
23年12月28日
项目部 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
23年12月29日
监理部 下发 工程暂停令。
实习生 签收 (实习生不是甲方,是乙方)
下午到傍晚,实习生所在公司开会,决定停工。
同时下发 工程停止令,让实习生送达。(就是送给干活的施工队)
实习生没送达。(至今原因不详,反正就是没送过去)
23年12月30日
7点 安排工作开始干活
9点33 发生事故。
【 在 zhuxianj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位网友,我认为分析的就比较好。
: 这个实习生当然有责任,但是不是责任最大处罚最重的那个。
: 并且也有网友说了,实习生是学生,是没有劳动合同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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