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告诉你了,这类地方性行政机关标准,根本不是珐率。过错行为及其与事故关联,才是认定责任的法理。这是无数生效判决所证实。客观现实,不是你不高兴就不存在了。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噗,你的眼神真的不好,基本阅读理解能力也差得厉害。我什么时候说过超速不用担责?你扯半天主责次责打空气呢?超速是一般过错是违法行为,有过错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我从头到尾说的都是,超速这样的一般过错,单独发生的时候不会发生事故,发生事故的时候除了意外,必然伴随着某个严重过错的发生,严重过错才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一般过错只是事故发生的条件。这一点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说得很清楚,北京交管的水平你不信,拿一个不知道几线县城的交警的定责说事,可见你也就这点水平了。
: 4.1本标准将当事人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分为严重过错行为(以下称:A类行为)、一般过错行为(以下称:B类行为)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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