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火锅跳车案和货拉拉案的经验
按过失致人死亡起诉
基本就跑不了了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 在 guoqingj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司机的过错不是致死原因,对事故没责任。违规上路因为对事故没有贡献所以另罚。
: 有人说,你要是不在那就不会死,所以有贡献,我觉得略有道理但是不太讲理。
: 这不是吵架的不讲道理嘛,事实是有车,你能看见也该看见,你也可以选择提前摔让车及时刹车你也可以向右摔被自行车压一下,偏偏选择了往车轮下摔,这不能怪司机开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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