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不是你这个原则。应该是根据双方的交通行为以及该行为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来定责。
本案中,前车先右转后打灯,后车从前车后方挤入前车侧方,两个行为都违规,且与相撞事故都有因果关系。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所以都有责任,责任大小可以根据过错性质分出主次。
【 在 asyouwish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后车是非机动车,我完全同意你说的。
: 但后车是机动车,机动车是完完全全绝对不允许出现在那个位置的。
: 前车不打灯,可以扣3分,罚2000元,都不过分,但事故是后车咎由自取,应该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 --
--
FROM 123.12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