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这种靠意淫活着还舍不得查一下的,还活着,真的应该感谢北京机动车远高于你这逼的素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9条第2小条规定
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小学毕业没?懂什么叫禁止进入么?你下马路牙子就已经进入了,严格说你已经违法,交警可以处罚你20块钱,不罚你是因为交警觉得你蠢懒得管你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4小条规定,非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综上,法律明文规定了任何人和物体,只要过停止线,就违法,而不是靠你意淫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不存在违法行为
你再次用你的实际表现,证明了北京交通参与者的素质之低下,活该不被让
【 在 pingguofei 的大作中提到: 】
: 礼让行人是机动车的必要义务,否则就是野蛮群体。交规是保护行人而规范机动车的,实际上机动车的所有行车权益都来自于行人的无私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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