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新标准应该快了。如下文。
5.2.22 通过制动信号点亮制动灯,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应在驾驶人促动行车制动系统时发出指令使制动灯点亮。
b) 装备自动控制制动和/或能够产生减速力(例如,在释放加速踏板时)的再生制动的车辆, 应满足表 1 的要求:
制动信号发出后,只要减速需求持续存在,该信号就应持续发出。然而,该信号可在车辆静止或
减速度降低至发出制动信号对应的减速度时被抑制。 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例如,滞后、平均、延时等),以避免因制动信号的快速变化而导致制动灯
闪烁。
v) 通过选择制动或主要目的不是使车辆减速的功能(例如,轻微促动摩擦制动器以清洁制动盘) 启动部分行车制动系统时不应发出上述制动信号4)。
w) 当减速仅由发动机制动、空气/滚动阻力和/或道路坡度产生时,不应产生制动信号。
【 在 tedxyz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近在征求意见的打算替换这个啊
: 我前面写了啊,别看08发布的,是现行的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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