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是在进入停车场一瞬间的时候,双方的合同关系就成立了,这份合同的标价是0元/小时,这和租房的时候约定好合同一年那么一年内是不可以涨价的一个道理。过了一年了那就是新合同的范畴了。
当然我也同意你说的无明确期限的提前通知问题,你觉得一个月合理,楼主可能觉得两个月、三个月才合理,特别是这种长期没动车的,系统里应该有记录那么就单独通知一下?
比如前面有人举的利息税的例子,正常逻辑应该是如果已经存的定期,整个区间内应该按照存入时的利率计算,但实际不是的。假如你是1999年1月1日存了一年的定期,那么并不是全年都不收利息税,而是从11月1日到2000年1月1日的两个月要收利息税的,这就不太合理了。
这就是我说的正常逻辑并不总是存在。
【 在 ni1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不觉得你所说的是正常逻辑
: “停车”显然是一个持续时间的行为,而不是进入停车场一瞬间的行为
: 停车费并不是过那个闸门的钱,而是租用一件东西一段时间的钱
: 所以停车费通常也是按时间收取,而不是按次数收取
: 如果类比的话,比方说租一个房子,是不是我只要住在里面,从进门那一刻起,之后就永远不能涨价了
: 显然不是
: 在这个基础之上,停车位又有模糊的地方
: 一般租用东西会约定好时间,或者约定好一段时间内的价格(比如房子租1年,约定好每个月多少钱,那么这1年内是不应该涨价的)
: 但停车并没有这样明确约定
: 那么就得按合情合理的周期来计划
: 什么叫合情合理,就是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情况,尤其是你站在两方角度都能够接受的状况
: 比方说你现在借一个游戏机给我,我们没有明确约定好时间和约定好归还时间,只说了句一天给1块钱吧
: 那么,如果你现在需要收回游戏机,或者是需要涨价,那么你觉得你应该提前多久跟我说?
: 我觉得要求1天内不太合理,我没法今天立即有时间啊,如果是好几个月你会乐意么?
: 那么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情况,就大概是一两周吧
: 同样,对于停车来说,大家普遍用车频率是什么样子,多长时间能够及时了解到然后做出选择?
: 我觉得一个月差不多
: 不应该说昨天晚上不收费,然后今天就突然通知启动收费,那肯定不合理
: 但如果说启动收费之前必须提前好几个月通知,我觉得也不合理
: 在以上的基础之上,可以讨论什么样的通知才算足够的通知
: 当场提前一个月立牌子,算不算通知到了?
: 周围几公里或者全市门洞立贴上纸质通知,是不是才算通知到?
: 是不是纸质通知不行,必须所有车辆车主短信通知?
: 如果车主和用车人不一致,那应该怎么才算通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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