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里不太合理的内容还有很多。但我认为首先是要把概念定义清晰,下一步才是提升合理性。
【 在 ylh1969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是我,一定要精简法条,如取消右侧超车。如果并回来出事,按并线事故算。
: 明确黄灯可以闯,但 出事故要负责。
: 红绿灯一起亮的,事故责任归路政方。
: 走的一方与停的发生事故,没有其他可判断因素,走的一方负责。
: 违停明确时间,3分钟以上。不以司机是否下车。如帮助老弱病残拿行李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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