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贴了,不喜欢不是驳斥。
合同意思自治问题我前面也说了。北京十佳法官亲口对我说,合同有用你们来我这儿干嘛……这根本就是伪命题,重点是依据立法本意解决实质问题。
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很难举证充分告知,签字本身没意义,哪个合同没签字?
法理就是保险公司责任,个案事实不同,有的不出庭,有的承认知晓认同保险公司主张,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你所谓只要签字就不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必然毫无法律依据不符合事实。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法理是要保险公司承担?没有这个法理。
: 法理是保险合同双方是平等关系,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如果保险合同条款里明确约定了这个间接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充分告知了,投保人也签字认可了,那么就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应该由车主自己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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