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贴出了法理。合同条款本身约定没有差异,所以,关键不是看合同怎么约定,这个道理懂么?保险公司法务都不是摆设,主张也没有区别,所以关键也不是保险公司怎么主张。那么关键是什么?那就是当事人怎么应对。个案中被保险人素质认知怎么表述参差不齐这个因素是变量,第二个变量是审判员倾向。而第二个变量是无法掌控的。所以,当事人首先要做好自己,不被忽悠,大量案件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为什么自己就做不到,要问自己。
你所谓只要被保险人签字就是被保险人赔付,毫无逻辑也不符合事实。
【 在 pt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什么法理是要保险公司承担?没有这个法理。
: 法理是保险合同双方是平等关系,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责任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 如果保险合同条款里明确约定了这个间接损失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充分告知了,投保人也签字认可了,那么就不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应该由车主自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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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