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状况:
1. 人说自己没大事走了,我留了电话号码给他。
2. 因为对方是非机,车直接扶起来推一边了没有拍照,行车记录仪也没有捕捉到画面。不过我还是把当时的影像存档了,通过声音大概能判断过程。
3. 我事后已经主动报警留了证据防止有可能被判的“逃逸”危险。
下面只说事故,万一有后续需要定责,大家帮我看看我是不是直接认个主责,还是值得掰扯掰扯?
- 我主路进辅路
- 对方从辅路非机道进了辅路机动车道(躲避前方违停)
- 我俩双向奔赴到一起了
他肩膀头子磕了一下,感觉应该没大事,我说先去医院看看他说要去上班,回头看情况再说,留了电话就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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