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的理论,路口四个方向的信号灯可以同时永远都是绿灯,反正还有让行规则,司机按照让行规则自行让行就行了
【 在 lvarez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独立通行权,这是自己发明的内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 根据哪条法律和国标,交通信号灯可以影响对向车辆通行权?背对着你的信号灯你连看都看不到,怎么就和你通行权冲突了?同时放行时的通行优先级和让行原则,道交法都已明文规定,哪有你不是所谓“最优先”就是通行权冲突了的说法?通行权只有可以通行,禁止通行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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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ptco FROM 123.12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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